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业新闻 > 油气能源
石油上游首现民企:中海油与智慧石油签订合同
2013-09-18 16:47:59    ''  浏览次数:

摘要:

在中国油气的上游开采和勘探领域,终于看到了民营企业的身影。9月17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宣布,将与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就渤海05/31区块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

稍早前,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潜能恒信发布重大合同公告,称取得了渤海石油区块的勘探开发权益。这意味着,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印象中,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民营企业进军海洋石油开采的消息。而且,对国有能源企业来说,这样的合作肯定没有坏处。”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一方面,中海油能充分利用民间资金,盘活民间资源,减轻公司的债务压力;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能通过与国有企业的合作,从上游资源中分得一杯羹,让自己的资产得到进一步的充实。”

破冰石油上游

石油上游的勘探开采,几乎是民营企业的“禁区”。《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一家民营油企了解到,为了获得认可,这家民营油企的负责人,不仅多次赴北京求见各部门负责人,还专门在香山请专家证明自己企业的成功之处,甚至,还到处托关系寻找与“三桶油”关系好的业内人士寻找合作的机会。可最终,这家企业 还是没能快速得到认可。

不过,市场昨日终于有了好消息。中海油和恒信能源均表示,智慧石油成为了渤海05/31石油区块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根据石油合同规定,智慧石油在勘探期7年内享有该区块100%勘探权益并进行地震数据采集、处理、综合地震地质解释、油气评价、井位部署及钻井等油气勘探作业。”上述公告称,“如合同区内有商业油气发现,智慧石油享有 49%的开采权益,生产期为15年。”同时,自合同区内任一油气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起15年,若某一油气田如因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或因多个油气层需分层开采,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报经中国海油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生产期。

或有示范效应

“早该有了。”对于上述合作,一位江苏的民营企业家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我印象中,全国工商联就呼吁了很多年,这次,总算有实质性动作了。”

在他看来,这个时候公布合作消息也不意外,“因为,官方呼吁了很多年,有很好的政策背景‘托底’”。事实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强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评估反映出的问题,逐条研究、逐项分解,按照“定目标、定事项、定责任、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限期拿出细化实化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改进措施。

李克强当时还强调,要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这确实有‘示范效应’。未来,其他几家国有能源企业不应放弃这样的合作模式。”林伯强认为,“民营企业有充分的市场需求,也舍得对自己认定的机会花费资金,国有企业没有理由拒绝他们的热情。”

风险民企来担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就这起单个的案例看,仍存在一定的“不公”之处,即风险由民企全权承担。

“智慧石油承担100%勘探权益并承担全部勘探费用,投入大、风险高。”潜能恒信称,勘探费用中,智慧石油三维地震测线费用支出将转换为母公司 潜能恒信主营业务收入,有关三维地震测线费用对公司整体经营无影响,但勘探费用中智慧石油需钻初探井等费用,会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若合同区最终 未能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支付的钻初探井等勘探费用将形成损失。

潜能恒信也表示,由于并未聘请权威第三方对该区油气资源进行评估,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实际油气资源量将根据勘探最终结果确定。

对此,上述企业家对记者称,作为市场中最活跃的一块,有关部门应重视起民企面临的风险,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给予提示和帮助。

林伯强认为,在上游“迈出了很大一步”之后,短期内,或还难以彻底解决民企的风险问题,毕竟,这是企业与企业间的合同和协议,企业自身也有考量。但未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官方可出台更细化的举措,以最终达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