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陈炜伟)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风电产业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15日对外发布通知,要求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新疆、山西等省份及相关电网企业研究探索风电清洁供暖工作,有条件开展的地区要编制2015年度风电清洁供暖工作方案。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提出,风电清洁供暖对提高北方风能资源丰富地区消纳风电能力,缓解北方地区冬季供暖期电力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改善北方地区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意义重大。各相关省区要研究利用冬季夜间风电进行清洁供暖的可行性,制定促进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风电清洁供暖项目以替代现有的燃煤小锅炉或解决分散建筑区域以及热力管网或天然气管网难以到达的区域的供热需求为主要方向,按照每1万千瓦风电配套制热量满足2万平方米建筑供暖需求的标准确定参与供暖的装机规模,鼓励新建建筑优先使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鼓励风电场与电力用户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电。
通知还提出,风电清洁供暖项目安排原则上以解决目前已有风电项目的弃风限电问题为主,山西、辽宁、新疆达坂城地区、蒙西可以酌情按照不高于100万千瓦的规模适度安排新建项目参与风电清洁供暖。
通知要求,各省区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制定和督促落实促进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配套措施,特别是协调好风电制暖设备与热力管网的衔接工作,力争于2015年底前建成并发挥效益。电网企业要加快开展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发展的配套电网建设,研究制定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的电力运行管理措施,保障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的可靠运行。